廣東省“揚帆計劃”,即粵東西北地區人才發展幫扶計劃,由廣東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牽頭,聯合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旨在幫助粵東西北地區突破人才短缺的“軟瓶頸”,大力推動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
該計劃面向粵東西北實施競爭性扶持市縣重點人才工程、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引進緊缺拔尖人才、培養高層次人才等8個項目,積極引導人才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流動。
一、競爭性扶持市縣重點人才工程項目
通過競爭方式,擇優扶持以往入選項目中績效較好的,或有利于加快推動當地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精準扶貧的新增項目。
二、創新創業團隊
面向國(境)外、省外以及珠三角地區,按照“三注重兩符合”(注重團隊水平、注重技術成果、注重產業化前景,符合加快發展需要、符合優化經濟結構需要)的原則,大力引進創新創業團隊。
三、緊缺拔尖人才
面向國(境)外、省外以及珠三角地區,支持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引進到粵東西北地區急需緊缺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經營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四、高層次人才
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50歲以下(196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從2015年1月1日起至今連續全職在粵東西北地區工作,且入選后須全職在粵東西北地區工作3年以上。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ú浚┘壙茖W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前兩名主要完成人,或獲市級科學技術一等獎的第一完成人。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獲得者。
3.省級實驗室或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負責人。
4.獲得 1 項以上發明專利(排名第一)。
5.在省級以上科技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中擔任主要技術負責人并作出突出貢獻。
五、高學歷人才(博士后扶持項目)
1.在粵東西北地區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或創新實踐基地從事研究。
2.本公告發布之日在站(基地)工作。
3.申報第一次資助者須完成中期考核,申報第二次資助者須在站滿21個月。
六、高技能人才
在2015年1月1日以后獲得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發的高級技師(一級)職業資格證書,近2年內須在粵東西北地區工作滿1年以上。
一、扶持范圍
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12個地級市及其所轄縣(市、區),以及惠州市的龍門縣和肇慶市的廣寧、德慶、封開、懷集縣。
二、資助標準
1.競爭性扶持市縣重點人才工程。省財政對市級項目每個補助150萬元、縣級項目每個補助80萬元。
2.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省財政按三個檔次分別給予每個團隊補助800萬元、500萬元或300萬元,其中90%用于科研工作經費,10%用于生活補貼。
3.引進緊缺拔尖人才。省財政按兩個檔次分別給予每人資助100萬元、50萬元,其中80%用于科研工作經費,20%用于生活補貼。
4.培養高層次人才。省財政補助每人20萬元科研工作經費。
5.培養高技能人才。省財政給予每人1萬元生活補貼。
6.博士后扶持項目。省財政給予每名在站博士后每年12萬元科研工作經費和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