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下稱專利復審委員會)就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稱蘋果公司)針對西安西電捷通無線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電捷通)擁有的名為“一種無線局域網移動設備安全接入及數據保密通信的方法”(專利號:ZL02139508.X)的發明專利(下稱涉案專利)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案作出審查決定,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
2016年4月,西電捷通以專利侵權為由,將蘋果公司等起訴至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陜西高院),索賠1.5億元。同年5月,蘋果公司針對涉案專利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請求宣告涉案專利權無效。
據悉,涉案專利涉及我國無線局域網鑒別與保密基礎結構(WAPI)的核心技術,屬于WAPI領域的標準必要專利,在美國、日本、韓國和歐洲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均獲得專利授權。業內人士分析,該案是通信行業中標準必要專利的典型案例,涉及重大經濟利益,體現了專利行政確權程序在維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價值,也體現了國內企業在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時,重視提高自身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能力。該案對于激勵國內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參與標準制定,提升創新活力將產生重大影響。
核心專利引發糾紛
公開資料顯示,涉案專利系西電捷通于2002年11月提交的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并于2005年3月獲得授權。此后,西電捷通針對該技術在美國、日本、韓國和歐洲等10余個國家和地區提交了專利申請,并先后獲得授權。
目前,全球無線局域網(WLAN)已形成相對統一的技術架構,在安全技術上分為兩條發展路線:一是美國主導的Wi-Fi,二是我國主導的WAPI。涉案專利是WAPI的一項技術,其可以保障移動終端接入的安全性、通信的高保密性。通俗來說,手機如果應用了該技術,上網的時候可以更安全,能夠有效防止信息泄露、被釣魚、接入假基站等風險。
2003年,我國發布了采納WAPI技術的國家標準,西電捷通的相關技術被納入國家標準,并且被眾多芯片廠商、運營商、終端設備制造商等廣泛應用于產品中。2010年,西電捷通與蘋果公司簽署了專利許可協議,許可范圍包括被控侵權產品的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雙方在協議中約定了2010年至2014年的專利許可費,并約定2014年以后的專利許可費另行協商。2014年,雙方開始就2015年的專利許可費進行協商,但一直未能達成一致。
2016年4月,西電捷通以專利侵權為由,將蘋果公司等起訴至陜西高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共計1.5億元等。
補充證據遵守期限
在西電捷通發起侵權訴訟后,蘋果公司予以反擊。2016年5月,蘋果公司就涉案專利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案件審理過程中,蘋果公司不僅提出了眾多無效理由,還先后提交了74份證據。西電捷通則提交各類反證證據9份,同時對各項無效理由和證據進行了反駁和回復。針對該案,專利復審委員會分別于2016年10月14日和10月28日進行了兩次口頭審理。庭審中, 雙方除了在涉案專利技術新穎性、創造性等核心問題上展開激烈交鋒外,還就蘋果公司補充提交的證據的內容和形式是否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以及證據真實性和公開日期是否能夠得到確認等問題發表了意見。經審理,專利復審委員會于2017年3月7日發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審查決定對雙方當事人提交的83份涉案相關證據逐項評述,從專利法相關法條的角度厘清全部無效理由。從審查決定可以看出,該案涉及的證據和理由繁多,并且很多證據是請求人開庭前一周和當庭提交的,合議組為了使案件得到公正審理,舉行了兩次口頭審理。
據該案合議組介紹,該案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主要涉及關于證據的舉證期限、網絡證據公開時間和內容的認定、舉證責任的分配等焦點問題。無效宣告請求程序是一個由無效宣告請求人發起的程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無效請求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相應的證據以證明其主張。另外,請求人提交的證據應當是清楚、完整的。對于用來證明其所提交證據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公開時間的其他證據,也應當在規定或指定的期限內提交?!秾@麑彶橹改稀分杏小翱梢栽诳陬^審理辯論終結前提交用于完善證據法定形式的公證文書”的規定,但其中的公證書是對原有證據法定形式上的完善,而不應做實質內容上的補充,這一規定也不應當成為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證據突襲的理由。
積極維權彰顯實力
事實上,基于涉案專利,西電捷通與索尼公司也有數次過招。2015年8月,西電捷通公司以專利侵權為由,將索尼公司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索賠3336萬余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索尼公司侵犯了西電捷通的涉案專利權,須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910萬余元。索尼公司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提起上訴。2018年3月,北京高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索尼公司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在該案審理過程中,索尼公司曾就涉案專利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經審理后,于2016年2月17日作出第28356號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
業內人士表示,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對促進企業發展和提升競爭力無疑具有相當大的影響,越來越多的研究逐漸轉移到和技術標準相關的范圍上。目前,很多企業將技術研發與標準化整合起來,以保證自己研發的關鍵技術不會因為標準化技術的走向而受到阻礙。對企業來說,只有通過主導標準,占據相關技術標準制定的優勢地位,才能夠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涉案專利屬于西電捷通,同時也是WAPI技術的標準必要專利。在專利權保護期限內,專利權人可以向在中國生產、銷售采用WAPI技術的任何廠商收取合理的專利許可費。
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日益提升的今天,西電捷通利用標準必要專利主動維權,彰顯出國內企業雄厚的知識產權實力。
該案屬于通信行業中標準必要專利的典型案例,涉及到重大的經濟利益,體現了國內企業的知識產權實力。
該案審查決定涉及的無效宣告請求理由較多,案件審理過程中,請求人提交了74份證據,合議組舉行了兩次口頭審理。審查決定對每一具體理由和證據進行了詳細分析和評述,考慮較為全面,對于證據認定理由的評述,有理有據、詳略得當,特別是對涉及證據的舉證期限、網頁證據的真實性和公開時間的認定等方面評述意見較為全面。